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操作(北京国税)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首先要说明以下两点:
1.办理资格:
已完成税务登记的纳税人。
2.政策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
登录:
打开北京市国税官网,在页面中点击“网上办税服务厅”相关图标进入网厅登录入口。
本业务支持“CA证书”、“一证通证书”等方式登录进行办理。
填报资料:
登录成功后,通过导航栏、业务查询等方式访问“财务及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”办理业务。
选择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业务,进入表单填写界面。
在界面的右上角有“业务说明及填表说明”,企业可以了解当前业务办理资格、附送资料等信息。
其中,报表填写界面中“绿底输入框”为必填项、“白底输入框”为选填项、“浅黑底输入框”为默认带出信息不允许更改项。
企业用户录入表单中每个输入项后,点页面底部的“保存”按钮完成填表操作。
如果表内数据审核通过,保存时系统会提示保存成功。这时,填写清单中表单名称对应的“填写状态”显示为“填写完毕”,这种状态下允许企业点“提交申请”向税务机关报送业务资料。
查询回执:
企业用户在“我的办税厅”界面下部,“已办理业务”区域,在“申请状态”列次可以查看税务机关的受理结果。
如果业务办理完成(已办结),企业进入业务办理界面,点击“查询受理结果”,可以查看税务机关反馈回的“税务事项通知书”文件。如图所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