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提教育费附加怎么做会计分录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教育费附加是属于增值税附加税中的一种,那怎么计提教育费附加呢?会计分录又怎么处理呢?
本经验介绍在教育费附加应用中,如何做计提会计分录的操作方法。应用场景如下:
根据《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》中规定:教育费附加以缴纳产品税、增值税、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缴纳人,以缴纳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、增值税、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;行政收率为3%,分别与产品税、增值税、营业税同时缴纳。
应纳教育费附加 =【应交增值税 + 消费税】X 3%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要求,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应交教育费附加,应通过”应交税费“科目核算,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;期末借方余额,反映企业多交或者尚未抵扣的税费。
企业在计提教育费附加时,会计分录处理为:
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——教育费附加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教育费附加
企业享受减免税时,计提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处理为: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教育费附加
贷:营业外收入——减免税
企业缴纳教育费附加时,会计分录处理为:
借:应交税费-应交教育费附加
贷:库存现金 / 银行存款
案例:
甲公司本月应交增值税20000,应交销售费税10000,应交营业税10000,按3%计提应交教育附加费。
应交教育附加费=(20000+10000+10000) X 3%=1200(元)
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 1200
贷:应交税费-应交教育费附加 1200